当前位置: 金雕 >> 金雕生活环境 >> 冯小刚看完这部纪录片,连说三声太棒了
采写/杀手里昂
此前,熟悉狼文化的人都知道,世界上还没有一条由人养大的狼放归荒野后能够存活下来的。但李薇漪却解决了动物学家都无法解开的难题,成为将人养的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。
从在草原救下小狼起,李薇漪便与狼有了不解之缘。从城市到草原,为了让狼有更为自由的生存环境,李薇漪进行了“自我野化”,脱离人群,与小狼同吃同睡,共同面对草原上的凶险与饥饿。在草原上,她喝鲜羊血,吃生羊肉,为了“与狼共舞”,她先把自己变成了狼。或许是与狼待久了,她身上具备很多狼的特质,嗅觉十分灵敏,采访中,她闻到了《电影》记者身上有猫的味道(家里的确养了一只美短),就在记者惊讶之余,她却说,在茫茫草原上,你没点真本事,根本就活不下来的。
第一章相遇
李薇漪第一次见到小狼时,小狼已经奄奄一息了。
年4月,李薇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,听牧民讲到新近关于狼的故事。有一头公狼踩到捕兽夹之后自行咬断腿逃生,后来被猎人追到杀死,狼皮挂在牧民帐篷外面。母狼看到狼皮之后,每晚跑到村里哀嚎,没过几天就“殉情”了——吃了猎人投放的有毒诱饵。牧民把当时母狼晚上哀嚎的录音放给李薇漪听,泪水都涌出来了,声音太悲了。
李薇漪还从牧民那得到一个信息,母狼留了一窝小狼崽,被其他牧民抱走了。根据牧民提供的有限信息,李薇漪找了三天,终于在一处牧民家找到了被抱走的狼崽,不过只剩下一只还活着,颤颤巍巍的。李薇漪学母狼叫,小狼崽跌跌撞撞地站起来朝李薇漪这边走来。李薇漪把小狼崽捧起来的时候,本能的就激发出一种母性,“我觉得我得救它”。当时小狼崽体力严重不支,草原上条件太差留在这必死无疑,李薇漪决定把它带回成都。
回到成都之后,李薇漪给小狼取名“格林”,一层意思是“green”,是小狼出生草原的颜色。另一层意思取自《格林童话》,童话中有个“小红帽与大灰狼”的故事,里面对狼的描述是狡诈凶残,但李薇漪并不这么看,觉得狼其实很单纯。“它们的一切行为,只是为了生存,而不是为了要害谁,人才是更复杂的动物。”
在格林入驻李薇漪家之前,李薇漪养了一只叫“狐狸”的狗。格林到来之后,李薇漪悉心照顾,让“狐狸”颇为吃醋。有一次,李薇漪在厨房做饭,辣椒掉在地上,“狐狸”跑过来闻了闻觉得不是什么好东西就走开了,没多久又回来了,用嘴衔着辣椒跑开了。过了一会,李薇漪唤格林出来吃饭的时候,格林从榻底下钻出来,一下子就扑到碗里喝牛奶,满屋打滚。这时候李薇漪才反应过来,“狐狸”是把辣椒放到碗里让格林吃了。
其实,“狐狸”吃醋也情有可原,因为从食物待遇就可以看出李薇漪对两只动物的差别对待:格林吃的是肉,“狐狸”吃的是狗粮。不过,李薇漪留了个心眼,给格林吃的肉都是煮熟之后的,她害怕生肉会把它的野性激发出来。但是后来发现,“它的野性,不是你激发它才出来,而是你不激发它都出来”。
有一次,李薇漪不小心把手割破了,几滴血滴在地上,小家伙踩到血上滑了一跤,可能是本能的对腥味的东西感兴趣,就一直舔爪子。当时李薇漪心里有点发毛,“它毕竟是一只狼,如果它把血当成食物的话,今后会怎么对我啊?”
格林作为狼的野性慢慢显露出来。格林喜欢看电视,特别是纪录片《狼山传奇》。片中有一个狼抓鱼的段落,狼先把水池搅浑,然后制造出巨大的混乱,总有一条鱼会游错方向,被狼捉住。这招被格林学到了。后来李薇漪带格林去小区散步的时候,格林就在水池旁边守着,突然一个猛子扎下去,不一会就叼着一条鱼上来。李薇漪明白,这属于狼天性的东西,它想去捕猎。
每当格林看到电视中母狼出来的时候,它都会冲到电视跟前,和电视中的幼崽一样围着母狼,但是冲到电视面前就过不去了,它就很难受,围着电视前前后后地找。纪录片中有两只相依为命的狼,一只狼死掉了,另一只狼嗅着它的身体,然后背过去仰天长啸。格林看到这一画面,一下子脑袋就竖起来,也跟着电视中的狼悲鸣。每次看完之后,格林晚上就会做噩梦,爪子胡乱地挠。梦醒之后,它就静静的看着外面,特别孤独,而它排遣心中孤独的唯一方式就是嚎叫。每当这时,李薇漪都会把窗户关严。
在成都住了快三个月的时候,李薇漪明显感觉到格林已经融不进这座城市了,每天都会趴在落地窗边看着楼下的水池,看着天上飞的鸟。按理说,小狼20天就该出窝了,但格林都三个月大了还困在公寓里,这让李薇漪也很苦恼。
当初把格林从草原带回成都的时候,李薇漪的男友亦风就有点排斥,“它是狼,等长大了怎么办?”但李薇漪压根儿就没想过这个问题,只是想把它救活再说。现在格林身上的野性有些控制不住了,并且在城市里养一只狼对其他邻居的生活也会带来干扰,所以,李薇漪决定做一些改变。
起初,李薇漪是想租一块大的农家院或庄园,让格林在里面生活。但是亦风觉得不现实,因为狼要活10多年,养的好的话能活20年,总不能陪它在农家院里待20年吧。亦风觉得还是送去动物园比较妥当,有专业的人喂养。来到动物园之后,李薇漪看到游客拍着窗户逗里面的动物,困在笼子里的狮子无精打采的好像只剩下一具躯壳。而在笼子里的狼却一直不停地奔跑,以至于它跑过的一圈小道都不长草。李薇漪之前觉得动物就应该去动物园,但从来没想过这些动物是怎么来的,他们待在这的意义是什么?但现在她放弃了送格林去动物园的想法。“狼天性自由,是关不住的。如果让它在圈养当中死去,太悲哀了”。
最后,李薇漪选择了一条最危险的路,回草原。
第二章野化
李薇漪有个朋友在草原开了个獒场,就投奔他去了。她当时还没有把格林放归狼群那么大胆的想法,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。
整个獒场有10亩地,周围修了一圈围墙,格林在草原上尽情奔跑猎食。草原上的鼠兔,成为格林的围猎目标,没多久獒场里的鼠兔就被格林逮没了,李薇漪只好带格林去獒场外面找猎物,吃完再回獒场。
在獒场,格林学会两件最重要的本领。第一,学会了自己抓猎物;第二,学会如何跟像藏獒这样的大型猛兽相处。
刚来獒场时,藏獒们一天到晚把格林当球踢,格林每天被咬得遍体鳞伤。面对比自己大好几倍的藏獒,格林慢慢学会了臣服,夹着尾巴做狼。它先是跟藏獒的头儿搞好关系,其他藏獒欺负它的时候,它就躲到头儿的肚子下面,他们慢慢也就不敢欺负它了。
在寻求到庇护伞之后,格林便开始慢慢观察藏獒的弱点,伺机击破。草原上的太阳特别大,藏獒的毛又长又黑,特别吸热,太阳一晒,藏獒动都不想动。草原上又缺水,每天养獒的工人只端一盆水给这些藏獒喝。格林在一旁默默的观察着一切,等工人把水端进藏獒的笼子之后,娇小的格林身子一挤也钻了进去了,一下子把水盆掀翻再跑出来,自己吃饱喝足之后躲在自己刨的洞里睡觉。而藏獒的脑袋都比洞口大,进不去在洞外干着急。就这样连续掀了几次水盆之后,藏獒拿它没办法,意识到想要喝水就不能惹这个小东西。
后来,格林与藏獒兄弟们相处得越来越好。有一次,格林被隔壁獒场的藏獒首领给咬了,藏獒兄弟们不干了,带着格林冲破铁皮墙去报仇,这场藏獒混战伤亡惨重,给獒场带来很大损失。李薇漪下定决心,离开獒场。
李薇漪打算去当初捡到格林的那片草原,她给那儿起名叫“狼渡滩”。那片地方有一些沼泽、小湖、水泡子,非常美,到处都是食物,扎下帐篷,随便都可以活下来。但李薇漪还是把草原想简单了,有一件事让她意识到草原有点危险。有一天走着走着,突然有一只金雕从天而降来抓格林。当时把李薇漪吓坏了,在她看来,狼不是顶级的吗?我们是猎手,现在怎么成了猎物了?她第一次意识到草原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。
草原上的危险一直侵扰着李薇漪和格林。有一天早上出门,李薇漪算好了包里的食物可以吃的天数,这些天完全可以走出去。她用望远镜看到远处有一家牧民,只要走到牧民那,就可以换很多食物。结果,那个领地的一匹狼趁李薇漪出去的时候,偷偷溜进帐篷吃光了所有食物,只剩下银行卡、手机、相机、钱。
草原上有句话叫“望山跑死马”,你看起来很近的距离,其实很远。李薇漪和格林弹尽粮绝,一点力气都没有了。幸亏这时候,格林抓到鼠兔之后就放在草地上不吃,李薇漪赶紧弄点火烤着吃掉。熬过几天等到有信号的时候,李薇漪给男友亦风发了一个信息:我在草原,我饿。然后给了一个定位。第二天,亦风就带着食物赶过来了。李薇漪看到亦风的感觉就如同《甲方乙方》中叶京饰演的土大款躺在窑洞上等待葛优来接他一样。李薇漪也闻到了亦风身上的烧鸡味,搜出来,跟格林在那抢。
《狼图腾》的作者姜戎之前说过,由人养大的狼放归荒野后能够存活下来的概率几乎为零。李薇漪对于能否成功放归格林也没有把握。很多专家都表示应该在夏季放归,因为夏季失误多,存活率高。冬季食物少,存活率就低。但李薇漪的观点恰好相反,夏天虽然食物多,但夏天狼大都处于一种散群状态,以个体形式存在,“独行侠”比较多,小狼很难融入进去,又缺乏野外生存能力,很难存活下来。但是到了冬天就不一样了,冬天没食物,靠一只狼放不倒牦牛,只能团体作战。狼有一个特性,当它活不下去的时候,就会团结集体的力量,来求生存。这时候所有的散兵游勇都欢迎来
其实,在夏季的时候,格林有过一次失败的重归狼群的经历。八月的一天,李薇漪在草原发现有一只单独的野狼,便鼓励格林加入它。第二天,格林一瘸一拐的回来了,腿上被咬了一个洞。李薇漪解释,那头狼肯定觉得格林是个累赘,格林本身表现也不好。她还用拟人化的语言描述格林与老狼的对话:
“走撒,上我妈那去撒!”
“你是个什么狼,你个叛徒,不要跟着我”。
经历过这次失败的放归之后,格林陡然间成熟了很多,它好像发现了自己以后应该走哪条路,每天起早贪黑去捕猎。它自己在野化自己,为走这条路做各种各样的准备。
第三章重返
李薇漪见到狼群的时候,是在冬季,有十来只。
这与李薇漪之前的猜测完全吻合。当时李薇漪在河边发现很多狼的足印,是入冬以来最大的一群,山上没有水,它们肯定会下来喝水,这是格林回归狼群的最后机会了。
李薇漪眼睛好使,远远就看到远处有一条线。亦风拿起大长焦也发现远处的半山腰上,两只狼在山头放哨,其余大部队非常有组织的排成一条线,陆陆续续往山上走,就像红军过草地一样。
李薇漪和亦风看到这么大的狼群,无比激动,再回过头来看看格林,已经傻了,嘴巴张着,眼睛瞪着,一动不动。李薇漪急了,让格林赶快呼叫同伴。格林这才回过神来,但不知道怎么叫,一开始有点像狗叫似的“汪汪汪”,这下把李薇漪给气晕了,但格林还是找不到调。亦风就建议两人一起嚎,带一下格林。两人就鬼哭狼嚎的朝对面的山嚎叫。这时,格林开始嗷嗷的找那个调调,终于喊出了第一声狼嚎。找到这个调调之后,后面就顺了。对面山上的狼群也开始呼应它,也都开始狼嚎。整个过程持续了好长时间,好像是在考验格林对于回归组织的决心。
这时候,亦风说了一句话“是时候了”。李薇漪的心里咯噔一下,“自己一直盼望着它能够有一个好的归宿,结果这一天,突然来了的时候,我发现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”。格林也转过头来看着李薇漪,李薇漪抱着它说:“你是不是要走了?妈妈再也看不到你了,是不是?”格林的眼泪瞬间飙了出来,李薇漪也控制不住了,抱着一块哭。
对面的狼群还在嚎叫。李薇漪收拾起眼泪说:“你走吧,勇敢一点,妈妈看着你走。”然后它就看着李薇漪,又看那边的狼群,又看李薇漪,慢慢朝狼群走去,后来越跑越快。李薇漪目送着格林慢慢向对面山上的狼群跑去。那些狼很威严的坐在地上,好像是元老在接受一个新成员。格林走到狼群中,也规规矩矩的坐着,像一个石狮子一样。
格林回归狼群之后,李薇漪还是有点担心,怕又像上次一样被狼咬伤后跑回来,便和亦风在草原多待了10多天,确定格林没事之后才回县城找点吃的。两人到县城之后,发现一些人在贩卖野生动物皮毛还有狼牙之类的东西,李薇漪心里又不踏实了,决定再回草原。大概又寻找了20多天的时候,俩人目睹了一次狼群围猎牦牛的过程,李薇漪大老远就在狼群里发现了格林。正当狼群在啃食牦牛的时候,牧民来了,李薇漪急着大喊快跑,狼群就跑开了,李薇漪和亦风也跟着狼群跑,翻过草场栏杆,跑到半山腰就安全了。这个时候亦风反应过来,咱们又不是狼,为什么要跑?其实两人心里早已把自己划归到野生群体里去了,不怕狼,有时候见了人却本能的害怕。因为狼心里想什么就做什么,你会看的很明白,但有时候人类的一些行为却看不懂。
虽然知道格林已经回归了狼群,但是李薇漪还是有些贪心的想要再看一眼格林。她与格林的关系特别像《大鱼海棠》里的椿与大鱼,大鱼要走的时候,椿的眼泪涌了出来,真是应了灵婆说的那种话:“你们的命其实是连在一块儿的。”这时,亦风透过长焦摄影机发现格林还没走呢,站在远处的山上扭着头望着两人。李薇漪便朝格林的方向跑去,格林也朝李薇漪冲了下来,最后扑到李薇漪怀里。李薇漪从怀掏出一瓶水给格林喝,因为之前有过一次经历,格林在冰面上喝水,舌头被粘住了,从那以后就有点怕冰。所以,每次李薇漪都要带一瓶水捂在怀里,让水保持恒温。
格林再次回到身边,让李薇漪更是恋恋不舍。当时她身上有一把铁链子,是用来防身用的。亦风在山下用麦克风对李薇漪说,如果实在舍不得,就把它带回家吧。李薇漪就把铁链子套在格林脖子上,格林就一直看着李薇漪,一点也不挣扎,但李薇漪明显感觉到,格林内心也很纠结,它往狼群方向看了一下。李薇漪想这样做太自私了,把铁链子解了下来,背过身去,往回路上走了。格林跟着跑了几步,又往狼群那边跑去,来来回回几次,最后又回归狼群了。
格林走到远处山坡的时候,李薇漪还和它呼应了一下,唱了一句李健的《传奇》,这是属于格林与李薇漪之间特定的音调,之前每次晚上睡觉前,李薇漪都会用这首歌唤一下格林,确保今天是否安全回来了,格林听到之后就好比“我妈喊我回家吃饭了”,久而久之,格林也模仿李薇漪的调调,跟着一起唱,但总是怪腔怪调的,以前听到格林唱歌每次都会笑,但这次听到格林的呼应之后,李薇漪却想流泪。
这是李薇漪与格林见的最后一面,唱完《传奇》之后,格林就消失在山上。
第四章礼物
格林回归狼群之后,李薇漪也回到了成都,但她完全不适应城市生活,像是回到了另一个世界,有点忧郁。亦风就建议她把格林的故事写出来,正好李薇漪有写日记的习惯,之前跟格林在一块发生的事情也都记录了下来,她就根据日记整理成了一本书《重返狼群》。亦风在整理摄像器材的时候,也发现他俩之前拍了好多关于格林的影像素材,不如剪出来也好留作一个念想,让人们知道小狼都经历过什么,草原正在经历什么。
两人淘汰了一批摄影器材,换上全新的设备,再次出发去草原,想把草原的现状记录下来,再者,就是想看看还有没有缘分再见到格林。白天的时候,两人就带着摄像机一边找格林,一边拍草原上的美景,晚上就剪片子。当时两人在草原深处,不通电,用的是太阳能板,,蓄的电只够两人晚上工作两个小时。
用了两年时间,两人在草原上完成了片子的粗剪,从多小时的素材,浓缩到5个小时。之前李薇漪写的《重返狼群》的书中已经有很多故事,在剪片子的时候,她和亦风商量除了绕不开的一些故事之外,书里的故事就不再重复讲述了。书里没有的,在片子里多些呈现。
因为有些故事写在书里没人相信,会觉得虚构成分太多。比如格林在家可以自己开电视,还经常叼着遥控器跳到沙发上找一个舒服的位置趴着,用獠牙掌控遥控器挑选自己喜欢的节目。但是,把这些故事放在片子里观众就眼见为实了。
后来有人看过片子之后建议剪到分钟以内,或许会走得更远。亦风又花了一年时间精剪成了一个98分钟的版本。当时有一个比较大的纪录片公司愿意出万来买这些素材,被李薇漪拒绝了。后来他们又找了一个中间人给李薇漪捎话:万是欧元。李薇漪还是拒绝了。
一次偶然的机会,导演冯小刚看过李薇漪的书《重返狼群》之后很喜欢,找到出版社想约着见一面。见面的时候,冯小刚就说看书的时候就特别有画面感,考虑用什么样的镜头来表现。
当时《重返狼群》的纪录片刚剪完,李薇漪和亦风便将剪完的片子放给冯小刚看,希望能提点意见。冯小刚说下午还有一个会,只能看一个片段。亦风对冯导说,只要什么地方看不下去了,喊停就行。
半小时过去了,冯导还在看。亦风心里想,怎么还没喊停呢。过了一会,冯导的助理过来催他,他对助理摆摆手:“推掉推掉!”。他完全沉入到剧情里去了,当时他左手夹着烟,右手拿着打火机,一次次的想要点火,却又一次次的被剧情打断。整部片子看完,烟都没点上。冯导站起来之后鼓掌,连说三声“太棒了”。他坦言,“如果这个东西我来做,我做不过你”。
这部纪录片之所以能够打动冯导,主要还是因为真实。作为剪辑师,亦风不够专业,没有章法,没有技巧,就连拍摄设备都五花八门,手机、傻瓜相机、高清DV、mm长焦,甚至行车记录仪和小区监控记录的画面都能成为纪录片中的素材。但正是因为这种“不专业”,才显得更真实动人。
光线老板王长田在看片的时候问李薇漪,有一段“月下跳舞”的镜头还用了特效啊?李薇漪听完哈哈大笑,那是实拍。那天晚上,李薇漪穿着藏装,和格林走到山梁上,格林闻到她身上有一颗大白兔奶糖,就跳起来缠着她要,她就是不给。当时背后正好有一面大大的圆月,李薇漪和格林正好被框在月亮中间,就像跳舞一样,特别漂亮。亦风正好捕捉到了这一“与狼共舞”的画面,那天正好是月圆之夜,不可能再拍到了,算是老天爷赏赐的一个礼物。